• 设为首页
  • 加入收藏
  • 咨询热线:13396687868
    宁波工伤赔偿律师

    谈谈企业欠款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——宁波工伤赔偿律师

    当前位置 : 首页 > 劳动仲裁

    谈谈企业欠款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——宁波工伤赔偿律师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
    1、企业欠款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吗1、公司欠款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,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,但是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,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6十1条,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,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,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。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。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第6十2条,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。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,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,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。《公司法》第十3条,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,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,并依法登记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,应当办理变更登记。2、有限公司欠债法人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为企业法人,具有独立的法定财产,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;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,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,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,而且这个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